交警好比业务员
昨天晚上遇到了一件很不爽的事情!晚上和朋友吃过饭,用我的电动车送他回家,在路上碰到一个交警!罚款10元,这我也认了!我不是无理取闹的人!可他既没有敬礼,也说普通话.当我要求他出示警官证的时候,他也拒绝出示,只是指着胸前的警察标号说这就是证!这个编号为004102的交警让我很生气,后果很严重啊!
现如今的交警已经不再像是一个执法者,而更像是一个创收的工具,政府的业务人员!而被罚款者就好比消费者,罚单就像是超市的收银条。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,花费了十块钱却没有享受到良好的服务!心里当然不爽!老子就是花十块钱买你给我敬个礼,就是花十块钱买你的警官证看看,这样的要求得不到满足,我就不会放手!十块钱就花得就不值!所以罚款以后,我就在那儿跟他闹了半天,周围的群众也越聚越多,最后他选择了离开!不得不说,这样的交警就是不知好歹,也是“业务员”中的脓包!他规规矩矩的敬礼,普通话,亮警官证,他还可以继续“做他的业务”,罚他的款。我前三次罚款都是这样做的,警察也很配合!这样的警察才是好样的嘛!可这样美好的一个夜晚,那么好的一个口岸,那么多骑电动车带人的客户就被他浪费了,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有可能完不成上级下达的“业绩”,完不成罚款量就没有奖金!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!
所以,我在此号召大家,以后碰到这样的情况。我们应该站出来,维护我们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!既然不能反抗,就好好享受!还要我发现,经过我前三次的经验,交警逮到你的时候说的第一句话就是:“你现在违反了《道法》,罚款十元.”既然违反的是《道法》我们为什么不让他把《道法》翻给我们看一下,到底违反的是第几条第几款。不能是你说违反了就违反了啊,法庭还要讲个证据的嘛!
支持的顶哈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