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粉子 - 2008-5-29 15:59:00
---成都三星级“YULONG大酒店”违反劳动合同法,致使员工步入绝境。
“5。12汶川大地震”让四川省的风景旅游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。酒店业生意也随之受到影响,预计后面生意可能还会有所下滑,面对这样的情况,成都“YULONG大酒店”妙法回避损失,他们做法就是:遣散目前生意状况下不需要的人员,按每人10元/天发放生活费,一部分可以轮流上班的人员按照正常工资支付,但五天只能上一天班。众所周知按照这样的收入在成都如何生活?连最底保障都不够,更不要说酒店很多被非法遣散的员工还是灾区人民,何况家里还面临着娃娃高考等生活负担,很多员工家庭条件很不好,叫他们怎么生活?这样下去这些非法遣散的员工只有步入绝境,追随地震死难的亲人而去。难道真的是天灾可救,人祸难逃吗?!
是谁赋予了酒店这样的权利?可以这样贸然采取不顾员工死活,无视政策法律的做法,是谁可以这样无视社会安定和谐,置企业责任和法律公正而不顾?又有谁能解民于倒悬,为这些社会弱势群体主持公道?